写这文章的人是不是也是个精神病啊!这篇所谓的长篇伟论看得稍为正常一点的人都会冒火!
那姐姐不是也给叛了三年了吗,难道叛轻一点,就等于提倡人人去杀掉所有精神病了吗?人家这例子是比较特别!如果是妹妹杀了她们的父母,不知你又会作何评论!
精神病杀人,法律都不会追究,人家不得已杀个特别的精神病就不能对她宽容一点?为什么非要这个"凶手"于死地,你才高兴?她杀掉这个妹妹肯定是心里一辈子也不会好过,也可以说是为了全家人安全的自卫行为!
你这个人的论调就是一定要是个精神病杀人才能被法律认可,才能无罪释放,其他的凡是正常人杀人伤一律叛重刑或枪决是吧?!那么自卫杀人的要不要叛刑呢?!
这个姐姐杀掉这个妹妹肯定是心里一辈子也不会好过,也可以说是为了全家人安全的自卫行为!如果写你在为死者感到不公,想为她讨回公道,为什么不请一个律师去上诉这个杀人的姐姐呢,在网上写什么狗屎长篇!
如果我是这样危险的精神病,我也会希望有人杀掉自己